我打赢了51%的美国官司
这听上去让人觉着奇怪,一场官司打下来,赢了就赢了,怎么还赢了51%呢?
在美国打官司,责任明显的,判罚相对容易,但遇到打官司双方都该承当责任的案例,美国法庭通常会按百分比来划定原、被告双方的责任,胜诉51%以上,算胜方,当然,赔偿数额,也按照百分比来计算。尤其是交通意外之类的官司和纠纷。
在一次交通意外中,我的丰田车被一位开切诺基的金发女郎拦腰撞毁。
法院开庭的当天,法官首先分别请我和这位美国女郎走到台前,一手按在圣经上,另一只手举起来发誓:今天在法庭上所说得话全都是真话。然后法官开始法庭调查。
在陈述中,我和这位女郎都坚持说事故是由对方闯红灯而造成的。
双方保险公司的免费律师分别为我和对方展开辩护。一通各持己见的唇枪舌战过后,法官宣布休庭30分钟,由陪审团商定判罚结果。
半小时后,7位从美国民众中抽选出来的陪审团成员依次走出会议室,法官开始宣判本案审判结果:
由于我和这位美国女郎都没有事发现场的目击证人,陪审团首先认为:我的车是被对方撞毁的,判我胜诉,但同时认为:尽管对方有闯红灯嫌疑,但我也有闯黄灯的嫌疑,因此,我只赢了51%,而对方赢49%,理赔方式如下:
1) 由于是我赢了官司,我的车损和对方的车损都由对方保险公司负担
2) 但是,我只赢了51%的官司,所以,对方也只赔偿我的丰田车时价的51%。
法官宣布闭庭后,也不知为什么,那位黑人法官还特意走到我面前和我握手致意,并和蔼地询问我是否对今天的判罚结果感到满意,同时告诫我以后开车要多加小心。
我回说,我今后会小心驾驶,并表示对判罚结果比较满意。
说心里话,在没有证人的前提下,我感觉这样的判罚结果还是比较公平的。
此外,美国法律对胜诉方的医疗费用赔偿也比较合理,一般来说,败方的保险公司除了负担胜方的全部医疗费外,还要再额外赔偿胜方总医疗费的3倍赔款或更多。不过,除了付律师费外,所得赔款的1/3也要归律师所有。
我不清楚国内类似的案例法院会如何判罚,所以我也不便在这里做任何评比。
顺贴几张美国发生的车祸照片,以便提醒各位车友安全驾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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